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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作者布落格:http://blog.roodo.com/milifonoh/archives/7497147.html

不能去參加明天的記者會,公開聲明在這邊:

手受傷是小事,言論自由受到箝制是大事。今天我國警察可以暴力強盜我手中的旗幟、禁止我以和平、合法的方式表達意見,將我的手指拉到骨折,明天他們就有可能為了搶奪人民財產而動用槍械。

 

我和同行的網友在現場要求警察告知執法依據,他們拒絕回答。被帶到保安大隊以後,我們要求他們出具書面,也遭到拒絕,使我們連提出書面異議的可能都沒有。

他們說,他們沒有給我們上手銬,所以只是把我們『帶回』,不是逮捕。我沒唸過這一條,請問誰唸過這個定義?『帶回』又是什麼法律名詞?聽不懂,麻煩保警有以教我。

有人短暫拍到強搶我手中雪山獅子旗的警察,雖然影片中看不清楚,但我一定會查清此人,循法律途徑解決。

另外,因為我沒能保護台灣圖博之友會自達蘭沙拉帶來的雪山獅子旗,在此致歉。請台灣圖博之友會向保警索取,並向法王代轉我最深的歉意。

在回家後,我得知馬英九總統在媒體前佯作不知情,還說人民可以帶國旗上街,這完全是睜眼說瞎話。過去我會代替亡母出席馬英九總統的大學同學會,但此後只要馬英九在場,我絕不會再參加,因為,我母親若是在世,必定也恥於和這種人踐踏我國公民人權的總統同席。

也順便問一下與馬英九同班的蘇永欽叔叔和彭鳳至阿姨:你們是法學博士,憲法教授、大法官,請你們秉持法律人的良心告訴我,台大法律系是這樣教我們的嗎?

沒別的好說了,也無庸動怒。法律人就法論法,我跟『人民的褓姆』相約法庭再見。

酥餅的BLOG:http://blog.roodo.com/subing/archives/7497517.html裏面有現場影片。

 

既然這樣,大家約一約帶“國旗”去凱道燒吧…

既然這樣,大家開始想我們未來要用怎樣的國旗吧﹗

既然這樣,有小朋友在國中、國小就學的家長們,教導你們的孩子,以後升旗典禮要拒絕參加,因為“馬特首”說不能讓“青天白日滿地紅”飄揚在台灣的天空﹗

有影片為證,中國公安正在大力取締﹗要你們的孩子小心點,別被末須有的罪名給帶走了﹗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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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andervog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